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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杼滨接待三起申诉案得到公正处理

1998-06-30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任海涛 通讯员孙林平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任海涛通讯员孙林平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韩杼滨检察长在5月28日的检察长接待日接待的三起群众申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当地检察机关认真查办,日前均已得到公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倪翔不服检察院对其以贪污罪免予起诉的申诉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认为包头市检察院在对倪翔通过虚报冒领的手段贪污3000余元的犯罪事实在认定上不准确,其中有2400余元属于正当报销,倪翔不构成犯罪,决定撤销包头市检察院原免予起诉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原复查决定,宣告倪翔无罪。陈农申诉案,经过安徽省怀宁县检察院认真复查,认为原认定陈不构成犯罪、决定撤案是正确的,但引用有关法律条文不当,遂依法重新作出了撤销案件决定,并在四天之内返还陈农被扣押的10万元。高君申诉案,经黑龙江省检察院、鸡西市检察院和麻山区检察院认真复查,认为撤案后不及时返还高君等当事人被扣押的财产是错误的,现已全部返还给了当事人。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介绍,日前,高检已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普遍建立和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对检察长接待的案件,要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抓紧查办,依法处理,尽快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还于日前公布了高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电话:最高人民检察院:(010)652418506512590265209402;北京市人民检察院:(010)68299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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